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五年规划是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东莞市工作要求和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塘厦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塘厦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保障规划顺利实施,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公开征询意见。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莞市塘厦镇行政辖区范围。
二、公示时间
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2月4日。
三、《塘厦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具体内容,将通过塘厦镇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dg.gov.cn/dgtxz/gkmlpt/index)进行公示。
四、凡是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发送电子邮件到15102051902@163.com ;
(二)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塘厦镇经济发展局”(邮编:523710),信封表面须注明“《塘厦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公示意见”。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莞市塘厦镇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纵工;
联系电话:0769-87923362。
六、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塘厦镇经济发展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塘厦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公示读本.pdf
塘厦镇人民政府
2026年 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