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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23号   为推动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广东省标准化条例》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地方标准自查,对DB44/T 134—2003《沙糖桔生产技术规程》等152项省级地方标准提出废止意见(见附件,地方标准文本可通过标准委“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详情]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日期:2026-09-30 收藏
  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李运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详情]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日期:2026-09-30 收藏
接访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滨海湾新区领导干部将在滨海湾新区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接访活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滨海湾新区领导干部2026年10月接访时间详见附件。 二、接访地点 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 (一)通过电话0769-26889871进行预约,由工作人员安排在接访时间参与。 (二)在接访时间内直接到接访场所登记,...[详情]
来源:滨海湾新区 日期:2026-09-30 收藏
  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招用中西部地区(已纳入我市人社局补贴对象的广东省劳务协作地区广西、贵州、西藏、新疆除外)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费,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   现将2026年9月初审通过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如公示名单中存在被证实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将予以剔除,实际...[详情]
来源:东坑镇 日期:2026-09-30 收藏
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30  浏览次数: -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规〔2025〕1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被认定为2024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东莞市企业;   (二)申报主体...[详情]
来源: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日期:2026-09-30 收藏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政务服务中心,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水乡管委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技企业培育实施办法》(东科技规〔2026〕7号)有关要求,为支持企业技术攻关、研发创新,现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本次申报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攻关,...[详情]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日期:2026-09-30 收藏
  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和力量,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促进我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我中心拟对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更新充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征集以下六类社会组织评估专家人选:   (一)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党建工作机构等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负责人;   (二)关心并支持我...[详情]
来源:东莞社会组织网 日期:2026-09-30 收藏
  9月29日,第二届“广东省友谊奖”颁奖仪式在广州举行,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曦,省委常委、副省长张国智出席仪式并向获奖者颁奖。   王曦在讲话中指出,广东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经过40多年来的接续奋斗,从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农业大省发展成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的发展成就,离不开广大外籍专家、国际友好人士的智慧和辛劳,今天受表彰的嘉宾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感谢他们作出的重要贡献...[详情]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日期:2026-09-30 收藏
中央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要点 2026年1月,财政部推出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围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促进居民消费两大方向,推出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等4项贴息政策,以及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等2项担保政策(结合东莞实际情况,重点推动落实前5项政策)。同年8月,财政部优化实施一揽子政策,扩大贴息范...[详情]
来源:茶山镇 日期:2026-09-30 收藏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从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20日(共2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如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望牛墩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镇(街) 村(居)委会 家庭人数 人均自有住房...[详情]
来源:望牛墩镇 日期:2026-09-3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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