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24〕1号)和《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东商务〔2026〕31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第二批开拓境外市场项目)56个,支持金额1,524,000元。其中,支持展位费项目51个,资助金额1,020,000元;支持商(协)会组团参展及举办推介活动项目5个,支持金额504,000元(详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如有疑问,可致电22806513、22818670咨询。
附件1 2026年省级稳外贸综合奖励资金(第二批开拓境外市场—展位费项目) .xls
附件2 2026年省级稳外贸综合奖励资金(第二批开拓境外市场—组团、莞货莞品推介活动项目) .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