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46号)的要求,我厅在官方网站公示了《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电炉炼钢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963782.html),现就公示期(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7日)收到的有关异议事项说明公告如下。
公示期间,我厅收到某单位提出的异议:一是提出100吨电炉在产能置换方案公示前已建成投产,涉嫌存在程序倒置问题;二是质疑变更后的产能置换方案公告时,原方案未同时撤销。经研究,相关情形已结合项目实际依法依规处置;本次仅为公示环节,待公示期满发布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公告时,同步撤销原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以上异议事项不影响本次《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电炉炼钢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真实性与合规性。特此公告。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