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财会〔2026〕4号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会计人才高地建设,经研究,省财政厅决定开展广东省第六期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计划选拔培养5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在广东省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从事会计财务实务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选拔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行政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担任分管财会部门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五)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可为中级会计资格)或通过《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有效期内)。
(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出生日期应为1981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身体健康,具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加学习。
(七)获得本人所在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进入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决赛且符合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免笔试参加广东省第六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面试。
已参加过广东省财政厅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的,不再参加选拔培养。最近5年内因会计工作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选拔。本人所在单位最近5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行为,且与本人工作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参加选拔。
三、选拔程序
(一)选拔报名。具备条件人员应于2026年11月5日至20日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高端会计人才选拔报名”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近期2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和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材料清单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1)。省财政厅将按规定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审核。
省财政厅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将《单位承诺书》(附件2)和《广东省第六期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系统中自动生成下载打印,经所在单位加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3)原件单独报送,《申请表》复印件与相关佐证材料以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地市所属报名人员于2026年1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的市级财政部门,由地市财政部门统一汇总后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中央驻粤、省直单位申报人员于2026年11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通过快递方式寄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联系电话:020-33979254、83170315。
(二)选拔考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作答、统一评阅”方式组织选拔笔试,考试采取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财经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管理会计和前沿知识等,重点考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26年12月,具体时间、地点和准考证打印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省财政厅委托培养机构对申报材料和试卷进行审阅和评分。根据笔试成绩和申报材料评分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将在省财政厅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沟通过应变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入选名单。根据笔试、面试评分综合择优确定拟入选名单,书面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并在省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公示。经征求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通知入选者本人及所在单位。
四、培养时间与地点
培养周期为3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60天;集中培训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具体集训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培养方式
主要采取集中培训、移动课堂、跟踪管理相结合的培养方式,以专业知识技能、宏观经济与国际视野、领导力与团队建设为核心内容,全面培养和提升学员综合素质。
(一)集中培训。以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实践学习、专题结构化研讨等方式为主,通过实地学习和交流,夯实基础理论、优化知识结构、更新经营观念、拓展管理视野,搭建学员之间、学员与培养师资之间的沟通平台;同时通过培养和综合考察,确定学员在职学习的课题研究方向和参与实践的具体任务。
(二)移动课堂。根据课程内容有计划地安排学员到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研究机构实地参观、考察,邀请参观单位高层管理人员介绍经验,引导学员从实践中学习,并从实践中感悟。此外,还将通过邀请参加省财政厅专项工作等方式,参与专业实践活动,运用所学专业知识,锻炼解决问题能力,拓展管理视野。
(三)跟踪管理。跟踪管理期间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导师指导和单位培养为辅。通过建立高端会计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进行在职学习,完成规定的自学任务,按时参加省财政厅安排的各项活动,定期报送学习心得体会、读书笔记、调研报告等,进一步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学员管理
设立班主任和班委会,建立导师指导制度、考核制度、成果反馈制度,加强考勤管理、档案管理等,为学员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学习支持。
(一)设立班主任。培养机构设置专职班主任1名,在培养周期内负责班级管理,协调和解决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帮助;组织开展班级活动,增进学员间了解,促进班级团结与和谐。
(二)设立班委会。班委会设班长、学习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文体生活委员等,由学员选举产生。班委会负责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日常事务,组织班级活动等。
(三)建立导师指导制度。每位学员配备1名导师,定期与学员进行交流指导,提升学员专业素养和能力,结合学员个人实际,提出论文选题建议,指导学员完成毕业论文撰写。
(四)建立成果反馈制度。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班主任每半年对学员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和反馈,对优秀学习成果进行展示和表扬,激发学员的学习动力和创新精神。
(五)建立考核制度。省财政厅协同培养机构开展学员培养考核工作,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者予以毕业,颁发“广东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毕业证书”。
(六)加强课堂考勤管理。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签到并参加学习和研讨,集中培训累计缺勤超过规定学时的,取消学员学籍。
(七)加强学员档案管理。对学员的学习成绩、课堂表现、活动参与度等进行记录和整理,形成学员的个人档案,加强对学员的个性化培养和针对性指导。学员毕业后,继续进行跟踪调查,了解职业发展及专业融合情况,并持续改进和优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机制。
七、使用安排
参加广东省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享有相应的支持政策;择优推荐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内部控制委员会专家等;安排参加省财政厅、省会计学会组织的全省性科研学术活动;优先承担省级会计科研课题项目;择优入选广东省会计职称评审专家库;担任案例评审专家;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和学术论坛等。加强与毕业学员所在单位沟通,积极向其推荐优秀学员,引导用人单位加大对毕业学员培养使用力度。
八、经费保障
建立财政部门、用人单位、培养对象共同承担的多元化人才培养经费机制。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相关支出;学员及所在单位承担培训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其他费用。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27日
科兜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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