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促进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发展若干政策》《东莞市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我市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购买设计工具和IP资助、开展首轮流片验证资助、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创新平台资助、开展车规级认证资助、锻造技能人才资助5个方面。
二、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金申报单位须是在东莞市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内开展实际经营,专门从事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的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装备、材料和新型应用生产及研发经营活动的相关企业(单位)。具体各项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5。
(二)资金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项目未获得过同类型市级财政资金支持,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时间
(一)线上申报。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9日17:00(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二)纸质材料提交。待线上预审通过后,于2026年11月13日17:00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四、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登录企莞家(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home,或从“广东政务服务网东莞市”-首页特色创新“‘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入),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菜单,搜索并点击“2025年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选择申报事项(共有“企业购买设计工具和IP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开展首轮流片验证专项资金申报”、“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创新平台专项资金申报”、“开展车规级认证专项资金申报”、“锻造技能人才专项资金申报”5个栏目),点击“申报入口”,填写资料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申报进度可在“企莞家”平台中“企业空间”查询。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5。
(二)线上初审。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申报单位所属镇街(园区)经发部门负责在线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再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局进行初审。申报单位收到系统退回修改意见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系统自动办结逾期业务,补正不通过)。
(三)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通过初审后,将申报表格连同其他申请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封面章及骑缝章),递交或邮寄至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线下提交提前通过“i莞家”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预约对应政务服务中心的“惠企服务(政策兑现)”预约栏目,持纸质申报材料和网上预审通过的手机短信到大厅交件。选择邮寄提交的,需随件附纸注明通过审核的流水号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相关邮寄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理。申报企业须在2026年11月13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线下提交至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的,在时限前快递寄递至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四)综合评审。市发展改革局接收到纸质材料后,结合项目情况,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五)公示。市发展改革局形成拟资助计划并在市发展改革局官网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如有异议的项目,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支持。
(六)拨付。市发展改革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排除后的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批准资助计划后,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五、其他说明
(一)资金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以及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二)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三)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应使用扫描仪录入,保证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项目业务申报
市发展改革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科,颜小姐、刘小姐,0769-22830676/22830993。
(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操作
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东莞市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企业购买设计工具和IP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2.东莞市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企业开展首轮流片验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3.东莞市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创新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4.东莞市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企业开展车规级认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5.东莞市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企业锻造技能人才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