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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大岭村游客服务中心临时共享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的公告
来源:大岭山镇 发布日期:2026-10-21 收藏

  为满足周边市民停车需求,缓解道路堵塞,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提升城市综合交通品质,大岭村游客服务中心临时共享停车场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

  一、共享区域

  大岭村游客服务中心临时共享停车场,共享泊位226个,地址:东莞市纪念馆路与纵队路交叉路口往西约230米。

  二、共享时间

  大岭村游客服务中心临时共享停车场2026年10月21日起正式向社会公众开放共享。共享时间为24小时开放。

  三、服务对象

  禁止一切超大型车辆进入,严禁一切标示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特种车辆进入。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按照不高于政府指导价实行管理,收费标准拟定如下:

  本停车场小车停放1小时内免费。

  白天繁忙时段(8:30—20:30)停车2小时内收费3元,超过2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0.5元,单次进出最高收费12元;

  夜间非繁忙时段(20:30—次日8:30)每小时收费1元,单次进出最高收费5元。大型车辆按实际占用的车位数量、对应小车的标准计费。

  五、停车须知

  1、车辆停放超出免费时段,按实际停放时间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按次计费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视为第二次停车。

  2、本停车场收取的费用仅指场地占地费用,不承担车辆保管责任,即本停车场不负责车辆被盗、损坏及车内财物丢失概不负责。

  3、禁止一切超大型车辆进入,严禁一切标示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特种车辆进入。

  4、一车一杆、请勿跟车,损坏赔偿2000元/条。

  5、文明出行减速停车,如车辆在停车场内乱碰其它车辆或损坏公共设施等应按原价赔偿或修复。

  6、遵守车辆停放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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