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粤智赋万企行”媒体组织和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广东省制造业赋能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我厅向社会公开遴选4家第三方机构承担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粤智赋万企行”宣传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服务
包一:综合文字宣传
1.开展“制造业赋能”宣传,参与我厅组织开展的重点赋能对接活动,以及分批次分片区的“粤智赋万企行”媒体调研活动,深入园区、企业、集群开展政策、 调研、活动等宣传。
2.在省级媒体客户端开设专区,按照行业分类或地区分类策划系列活动深度分析文章及评论文章,服务周期内完成图文稿件及短视频不少于15篇。
3.围绕我省制造业赋能工作开展成效,策划不少于2篇总结性文稿。
4.宣传产品在主流媒体平台投放推广。
服务包二:案例系列宣传
1.开展“制造业赋能”宣传,参与我厅组织开展的重点赋能对接活动,以及分批次分片区的“粤智赋万企行”媒体调研活动,深入园区、企业、集群开展政策、 调研、活动等宣传。
2.在省级媒体客户端开设专区,策划系列案例报道,深入挖掘我省制造业赋能案例,服务周期内完成稿件不少于15篇,短视频不少于10期。
3.围绕我省制造业赋能工作开展成效,策划不少于2篇总结性文稿。
4.宣传产品在主流媒体平台投放推广。
服务包三:视频制作宣传。
1.开展“制造业赋能”宣传,参与我厅组织开展的重点赋能对接活动,以及分批次分片区的“粤智赋万企行”媒体调研活动,深入园区、企业、集群开展政策、 调研、活动等宣传。
2.在省级媒体客户端搭建专区,并提供阶段性运营。
3.服务周期内拍摄制作新媒体短视频不少于8期,每期不少于1分钟。其中应包括围绕我省制造业赋能工作开展成效制作总结性视频,并在主流媒体平台投放推广。
4.在省级媒体客户端发布活动稿件不少于8篇次(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图文等)
服务包四:行业媒体宣传。
1.开展“制造业赋能”宣传,参与我厅组织开展的重点赋能对接活动,以及分批次分片区的“粤智赋万企行”媒体调研活动,深入园区、企业、集群开展政策、 调研、活动等宣传。
2.在省级媒体客户端开设专区,并提供阶段性运营。
3.服务周期内完成短视频制作不少于15期,策划完成系列图文稿件不少于10期,并在主流媒体平台投放推广。
三、项目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6月30日。
四、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机构只能参加本项目其中1个服务包,不得兼投。由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择优确定。
五、报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项目组成员需不少于10人,优先考虑具有相关行业从业资质,具有广播电视类、新闻类及宣传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证书且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团队。
(三)项目团队在3小时能对本机关的任务及时响应并达到现场。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同类业绩、制造业宣传案例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服务工作方案。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的理解、宣传方案、投放计划等。
(四)服务费用报价。单个服务包报价最高不超过24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报名机构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详细测算说明。
(五)相关行业从业资质证明材料及其他可以佐证团队资质、专业能力、本地服务响应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优先考虑具有省级媒体资源或承担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宣传推广、活动执行、视频拍摄播出项目业绩,并获得同类项目经验采购单位出具的感谢信或满意度评价的团队。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用U盘刻存1份。 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我厅在报名截止后,将视实际情况组织评审。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4日17:30。
申报机构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达我厅(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办公室,联系电话:83133370),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