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7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6〕2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属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发动。请各单位及时传达通知精神,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二、严格时限,按期完成申报。各相关企业应于10月28日前完成2027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线上申报。经省商务厅审核上报并通过商务部终审的企业,方可获得2027年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请各单位务必提醒企业把握好时间节点,避免因逾期申报影响资质获取。
三、加强指导,确保申报质量。申报具体要求以《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7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26〕404号,见商务部官网)及省商务厅通知为准。请各单位主动对接企业,加强申报指导,协助企业准确填报申报信息,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7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10月9日
(联系人:梁锦华,联系电话:0769-229953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