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东莞市秋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正在被我局立案调查,在案件调查期间,该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办理了公司简易注销登记,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导致该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撤销该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经核准的注销登记。现公告相关决定文书,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决定书(东市监撤字(2026)第080928Z41号).pdf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