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承周诉东莞市谨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应诉和开庭公告
东劳人仲院清溪庭公字〔2026〕236号
东莞市谨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人白承周诉东莞市谨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东莞市谨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被申请人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白承周为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6年11月20日前,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6年11月20日上午9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东莞市谨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清溪仲裁庭
2026年9月24日
附注:
1、 本庭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大道11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
联系电话:0769-87731064/8738724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彭志芳,书记员:王国华。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白承周;
(2)被申请人:东莞市谨辉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雄;住所: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社区南泰路二巷二号二楼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