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5年4月7日至5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大朗镇石厦村党委进行了巡察,并延伸巡察了石厦村仙村分社。7月17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石厦村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意见反馈后,村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深刻领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村党委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整改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必须诚恳接受、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以鲜明的政治态度统领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村党委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村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整改工作。村党委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整改任务,靠前指挥、定期调度,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通过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的全链条整改责任体系,实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压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 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办—销号验收"闭环机制,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不等不拖;对需要长期推进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攻坚;对涉及制度机制层面的问题,着力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1.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相关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强化学习意识,开展问题整改。加强对“三农”相关理论(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
二是对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及时提醒谈话,分析问题原因,规范学习流程,避免形式主义。
三是制定年度“三农”理论学习计划。
2.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实的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深入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党组织书记周庆祥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落实。
二是严格学习程序。每次党委、班子联席及支部会议必须将“第一议题”作为首项议程,安排专人领学、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谈体会,确保学深悟透,杜绝“走过场”。
3.关于未按“六大专项”要求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的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组织两委班子认真学习《东莞市2024年“百千万工程”六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参照《东莞市2024年“百千万工程”农房风貌提升标准清单指引(标配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改造范围、标准、时序、资金筹措等。
三是按照《东莞市2024年“百千万工程”规范村(社区)停车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梳理村内停车现状,合理规划停车位(含电动车充电区),制定石厦村停车规范管理方案。
4.关于“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前期已制定《石厦“村BA”室内篮球馆项目攻坚作战图》,现结合本村集体经济情况,经研判,石厦“村BA”室内篮球馆项目暂不实施。
5.关于美丽公园及周边建设管养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村环卫人员开展大扫除,彻底清理广场及背街小巷积存垃圾,加强与清运公司的沟通,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二是由于广场范围正在规划建设石厦“村BA”室外篮球场,将对损坏的健身器材、休闲座椅进行清理。
三是重新铺设草皮和更换垃圾桶。
四制定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定时开展路面卫生巡查。
6.关于“三线”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组织村电工、通信公司人员排查“飞线”、裸露破损线缆,优先处理危险线路。
二是对散乱但无安全隐患的线缆进行简易捆扎,避免继续杂乱蔓延。
三是定期巡查维护每季度组织运营商检查线缆状况,及时处理新增乱象。
7.关于违法建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梳理,建立违法建筑台账,明确位置、面积、用途、违法性质、责任人等信息。
二是对未完成整改的个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其落实进行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鉴定,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是对针对巡查不到位的情况,分管干部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建立违法建筑巡查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巡查台账登记工作。
8.关于“以会代批”助长违建的问题。
一是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该事件。
二是组织工程管理小组人员学习有关工程报建手续制度。
9.关于民房未批先建和不按图施工的问题。
一是立即管控,遏制新增。对正在施工的未批先建民房,下发《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并督促其落实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鉴定。
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建镇村联合巡查队,每日重点巡查在建民房。
三是针对巡查疏忽情况,分管干部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行。
10.关于违法用地整治不力的问题。
一是建立石厦村违法用地台账,逐宗整改销号,涉及历史问题的,结合实际情况,稳步推进问题整改。
二是联合大朗镇自然资源分局对违法主体进行警示约谈,并下发《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其进行整改。
三是针对无违法主体的宅基地移交其他部门处置。
四是针对巡查不到位情况,党委书记对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分管干部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五是建立违法用地巡查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巡查台账登记工作。
11.关于现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党委书记对财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财务室组织会计员、出纳员对《现金管理规定》进行学习培训。
12.关于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的问题。
一是理清挂账工程性质,按结转为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原则,对长期挂账工程进行结转。
二是严格按照《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13.关于应收款追收不力的问题。
一是对应收款进行分类,哪些属于账务处理造成,哪些属于实际拖欠款,哪些已形成坏账。
二是对于因账务处理造成的的拖欠款,召开两委会议讨论后,由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冲销;对于实际拖欠的款项目,向欠款人发出催收通知书或律师催收函,并结合限制办理证明等措施进行追收;对于已形成坏账的拖欠召开两委会议、成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并上报镇农资管理部门后进行核销。
三是今后经联社建立应收款台账和每月向两委会通报的机制。并优化追收策略、完善履约监督机制,以提升欠款回收效率,保障集体资产收益,多利用法律追收等程序对拖欠款进行追收。
14.关于超长期合同整改不力的问题。
一是将与承租方协商合同事项,并结合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规划管理所及司法部门意见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二是如协商不成,经联社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合同事项并进行起诉。
三是每半年学习《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并在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合同管理。
15.关于集体物业违规转租分租的问题。
一是对厂房违规转分租进行核实,明确责任,根据核查的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二是确认违规转分租的,向镇主管部门申请,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对不符合的进行谈判收回。
三是确认不是违规转分租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向主管部门说明情况。
四是党委书记对相关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五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进行学习。
16.关于未签订合同直接收款的问题。
一是结合农林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规划管理所及司法部门意见后,跟承租方协商补签合同。
二是党委书记对相关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三是由财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管理事项的规定进行培训学习。
四是每半年学习《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的相关规定。
五是与承租方协商合同事项,并结合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规划管理所及司法部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17.关于多支付不属于村集体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一是由工程管理小组认定是否属于多支付并进行表决不收回。
二是修订原来的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是党委书记对相关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由财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管理事项的规定进行培训学习。
五是今后经联社将严格按照《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来执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8.关于财政支农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
一是对未及时使用的支农资金进行核实,区分那些因账务未及时处理造成的,那些还没有申请使用造成的,并形成台账。
二是对于因账务未及时处理造成的,已责令财务人员进行结转,对于未及时申请使用造成的,安排财务室做资料进行申请。
三是党委书记对相关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由财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支农资金管理的规定进行培训学习。
五是今后经联社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支农资金财务管理的意见》(东农农〔2022〕2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9.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党委书记对相关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由财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账务处理的规定进行培训学习。
三是今后经联社将严格按照《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20.关于未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一是对于往年没有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款,向税务部门申请补缴。
二是党委书记对相关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三是由财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缴纳个人所得税事项的规定进行培训学习。
四是今后经联社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21.关于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开展专题培训。组织村党员干部学习“四议两公开”制度内容,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强化认识。
二是规范流程细节,细化各环节操作要求,做好每个环节资料,对具体执行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避免再次出现此种情况。
22.关于超权限表决的问题。
一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有超权限表决行为的,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财务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绩效工资扣减。
二是由党委书记在两委会上对此事进行通报,并当场组织两委干部对《组织法》、《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学习,加强两委干部在此方面的认识。
三是今后经联社将严格按照《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表决。
23.关于工程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对当时负责的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扣减当年报酬处理。
二是党委书记对相关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三是由财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管理事项的规定进行培训学习。
四是今后经联社严格按照《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大朗镇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朗府[2023]6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程验收管理工作。
24.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严的问题。
一是对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再次提醒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做好谈话记录。
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按规定开展述廉评廉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三是加强学习,增强班子成员对清单的认识。
25.关于党风廉政制度内容雷同的问题。
一是对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分析问题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二是结合本村实际,重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提交党委会议审议通过。
26.关于换届选举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对因工作疏忽、流程简化、违规操作导致程序不严谨的工作人员,依规进行约谈,强化责任意识,提醒要规范全流程操作。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选举工作人员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确保参与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充分理解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规范程序。
27.关于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分析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对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再次提醒要规范会议流程,严格按照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会,做好会议记录。
二是开展组织生活会专题培训,针对支部书记和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促进组织生活会规范化。
28.关于未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
一是对具体执行的个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按照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活动流程,避免再次出现照片重复使用或造假现象。
二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培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文件中关于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具体执行的个工作人员在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能力。
29.关于党务公开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培训,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文件中关于党务公开的规定,提升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熟悉规范公开流程,及时在党务公开栏更新、张贴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30.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提醒要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发展党员,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及资料存档。
二是加强培训,对党务工作者开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专题培训,聚焦发展党员流程、材料规范,提升业务能力。
31.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分析问题原因,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再次提醒严格组织生活考勤。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规范组织生活。
三是经教育后,如党员再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对其进行处置。
32.关于驻点团队联系群众工作室上墙海报没有及时更新的问题。
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提醒及时更新驻点团队联系群众工作室上墙海报。
33.关于餐费列支要素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党委书记对相关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分管干部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由财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餐费报销管理的规定进行培训学习。
四是今后经联社严格按照《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票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农资办[2023]1号)要求,完善餐费开支管理,加强开支单据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核。
34.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及“三农”重要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强化学习意识,开展问题整改。加强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及“三农”重要理论学习。
二是对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及时提醒谈话,分析问题原因,规范学习流程,避免形式主义。
三是制定年度“三农”及“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相关理论知识学习计划。
35.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实的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党员大会、支委会议方式,深入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支部书记带头抓落实。
二是严格学习程序。每次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必须将“第一议题”作为首项议程,班子成员结合工作谈体会,确保学深悟透,杜绝“走过场”。
36.关于应收款追收不力的问题。
一是对应收款进行分类,哪些属于账务处理造成,哪些属于实际拖欠款,哪些已形成坏账。
二是对于因账务处理造成的的拖欠款,召开两委会议讨论后,由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冲销;对于实际拖欠的款项目,向欠款人发出催收通知书或律师催收函,并结合限制办理证明等措施进行追收;对于已形成坏账的拖欠召开两委会议、成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并上报镇农资管理部门后进行核销;
三是今后经联社建立应收款台账和每月向两委会通报的机制。并优化追收策略、完善履约监督机制,以提升欠款回收效率,保障集体资产收益,多利用法律追收等程序对拖欠款进行追收。
37.关于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的问题。
一是理清挂账工程性质,按结转为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原则,对长期挂账工程进行结转。
二是严格按照《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财务人员加强学习,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38.关于多支付不属于集体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一是由工程管理小组认定是否属于多支付并进行表决不收回。
二是修订原来的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
三是党委书记对相关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四是由财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管理事项的规定进行培训学习。
五是今后经联社将严格按照《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来执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9.关于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分析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的原因,对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再次提醒要规范会议流程,严格按照要求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会,做好会议记录。
二是开展组织生活会专题培训,针对支部书记和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促进组织生活会规范化。
40.关于未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问题。
一是对具体执行的个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按照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规范活动流程,避免再次出现照片重复使用或造假现象。
二是开展专题培训,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文件中关于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具体执行的个工作人员在活动策划、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能力。
41.关于餐费列支要素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要求相关人员补回用餐人数。
二是党委书记对相关分管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三是分管干部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由财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餐费报销管理的规定进行培训学习。
五是今后经联社严格按照《大朗镇社区(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朗府[2024]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支票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农资办[2023]1号)要求,完善餐费开支管理,加强开支单据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核。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来,石厦村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9月24日至10月23日。联系电话83311484;电子邮箱:412330013@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大朗镇石厦村金厦南路13号,邮政编码:523792。
石厦村党委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