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经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实地评估,香港特区环境保护署,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审定,拟认定第十八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企业共168家,其中,“粤港清洁生产优越伙伴(制造业)标志”企业56家、“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企业108家、“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供应链)标志”企业”1家、“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技术服务)标志”3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至9月24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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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6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企业(第十八批)公示名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