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国军诉东莞市翔钧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裁决书公告
东劳人仲院清溪庭公字〔2026〕243号
邓国军(430724********1150):
本庭受理邓国军诉被申请人东莞市翔钧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此案现已审理终结。由于无法联系你,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的形式向你送达东劳人仲院清溪庭案字[2026]871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有关本庭作出的东劳人仲院清溪庭案字[2026]871号仲裁裁决书,当事人见公告后,可直接联系和到本庭领取。(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大道11号劳动仲裁楼2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769-87731064)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清溪仲裁庭
2026年9月17日
附注:
本庭地址: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大道11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
联系电话:0769-87731064/873872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