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摸清我省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发展底数,夯实服务商分级分类培育工作基础,更好支撑“人工智能+”行动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情况摸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工作目的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和机构,是连接人工智能技术与行业应用的关键环节。我省制造业基础扎实、应用场景丰富,已集聚一批人工智能应用服务企业,但服务商资源底数尚不够清晰。开展全面摸排,是落实国家专项行动部署、建立省市两级服务商资源池的基础工作,也是精准掌握产业现状、制定培育政策、推动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的重要依据。
二、摸排任务
(一)各地市、各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摸排本地市服务商情况以提供人工智能应用相关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和机构(包括注册在本地的中央企业), 均应纳入摸排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大模型、智能体等人工智能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的企业;提供人工智能应用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服务的企业和机构;提供数据服务、安全治理、合规评估等支撑服务的企业和机构。已承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等项目,或已形成典型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服务企业,应 重点核实、优先采集,确保不漏一户。
(二)各地市、各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服务商牵头组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 支持服务商与我省电子信息、家电、汽车、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对接,围绕行业智能化改造需求,联合上下游单位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推动算力、模型、安全等领域服务商协同协作。支持服务商依托省内中试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开展产品研发和测试验证,鼓励服务商加强软硬件适配、多模型协同等能力建设,提升对安全可靠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人工智能训练推理芯片等基础软硬件的集成应用水平。依托行业协会等渠道,及时向服务商通报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安全风险信息,推动服务商将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业务合规等要求落实到研发、部署、应用各环节。
三、工作安排
(一)各地市、各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摸排本地市服务商情况(包括注册在本地的中央企业),建立服务商档案(附件1),随资源池信息一并报送。
(二)各地市、各有关行业协会汇总服务商档案,形成本地市服务商资源池(附件2),按照相关报送要求(附件3),于2026年10月9日前报送至我厅,定期更新服务商资源池内容。
(三)各地市、各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服务商牵头组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并将服务团信息(附件4)随资源池信息一并报送。原则上广州市、深圳市各报送不少于3个服务团,珠三角其余7个地市各报送不少于2个服务团,珠三角外地市各报送不少于1个服务团。每个服务团应由1家优质服务商牵头、不少于2家上下游单位联合参与。
(四)对于报送的服务商和服务团,我厅将推荐纳入省制造业赋能资源库,同步组建赋能翻译官团队,并依托相关政策和平台资源予以支持。
附件:1.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模板)
2.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模板)
3.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信息报送要求
4.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模板)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1日
(联系人:李炜邦,020-83135944、秦昊,020-83133408、向锐,020-83135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