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的交易管理,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我办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东农农规〔2025〕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我镇现行的交易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10月13日。公众意见可以通过邮寄、来电或电子邮箱反馈,联系的方式如下:
1.邮寄至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镇政府大院高埗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邮政编码:523000);
2.电话:81133012;
3.电子邮箱:gaobu@dg.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高埗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