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技创新局、水乡管委会科技创新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经济科技金融局、各镇街经济发展局、松山湖社会事务局、水乡管委会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滨海湾新区社会事务局、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东莞市科技平台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东科技规〔2026〕5号)要求,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现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17:30。
二、申报认定程序
项目实行全流程网上申报,无需提交书面材料。
(一)线上申报
1.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申报”,搜索事项“东莞市重点实验室和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申请审核”,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对应业务(“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或“东莞市重点实验室认定”),跳转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
2.首次申报单位需通过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完成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并申请开设项目负责人账号申报权限;已注册的单位必须更新单位基础信息,单位基础信息由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3.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申报单位账号审核后按时提交,完成系统申报。(具体提交材料参考附件1)
(二)镇街初审
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6年10月16日17:30前完成初审,重点核查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出具推荐意见后提交市科技局。
(三)形式审查
市科技局会同专业机构于2026年10月30日17:30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家评审
市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五)结果审定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由市科技局择优提出拟认定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经市科技局会议集体研究审定,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六)下达通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成后,市科技局下达认定通知。
三、有关说明与要求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相关单位申请,并按要求和时间推荐报送至市科技局。
(二)如果有企业前往政务服务中心咨询,请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办导办指引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通过“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三)申请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填报,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审查项目申报书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与合理性,核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
(四)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知识产权纠纷等一切风险。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姚珩:22831330;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尹佩甄:22112165。
(二)系统技术支持
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刘攀;联系电话:0769-22831403;
“企莞家”平台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2026年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doc
2.东莞市科技平台创新发展实施办法(东科技规〔2026〕5号).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9月3日
科兜小编
科兜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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