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东莞市支持人才培养与素质技能提升实施办法》(东教育规〔2025〕5号)、《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建设实施细则》(东人社规〔2026〕8号)文件精神,根据《塘厦镇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工作安排,现正式启动2026年度塘厦镇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设立镇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应为在我镇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已设立东莞市大师工作室的单位,不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具体条件如下:
(一)领办人条件
1.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某一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能起到引领带动作用;
2.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申报时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年以上。
(二)企业条件
1.企业内部已建立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制度);
2.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及工作规划;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相关成果在促进企业效能提升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
3.拥有较为完善的设备设施、工作场所及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塘厦镇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表1);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信息表》(见附表2);
(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领办人技能证书、企业制度、场地设备设施证明材料、项目成果报告、经济效益证明等材料)。
三、评定流程
(一)发布申报公告。向社会发布镇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公告,明确申报条件、材料、时限等,并做好受理工作。
(二)材料提交及审核。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报送至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
(三)组织评审。镇人社分局对材料审核通过的企业并组织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形成拟认定名单。
(四)名单公示。将拟认定名单在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s://www.dg.gov.cn/tangxia/)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经调查异议成立且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评定,告知申报单位及说明理由,从拟设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中剔除该申报单位,再从候补名单中择优替补,重新公示。
(五)结果公布。设立名单由镇人社分局正式公布。
四、支持政策
镇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设立后,优先推荐申报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对由镇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晋升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企业,享受市级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东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五、咨询与报送方式
咨询电话:0769-87882627
报送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龙东路61号塘厦镇人社分局三楼业务一股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