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6年8月11日受理东莞市嘉宏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许可申请。依据《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情况事项公示如下,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25日(10个工作日):
根据《行政许可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2307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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