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25〕9号)及《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东商务〔2025〕4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新南利电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申报支持企业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4日至7月28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三楼产业发展科电话:22403717
附件:2025年11-12月支持企业申请海关AEO高级认证项目审核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