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五外联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省相关部门初审研究,现我局拟向省“五外联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对象名单(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7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拟推荐对象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联系电话:23304738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33号东莞市商务局4楼对外经济合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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