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5年)>的通知》(东商务〔2025〕5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4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7月9日至7月13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对外贸易科
电话:0769-22806513
附件:1.2025年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特色展会项目)初审公示表
2.2025年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展会项目)初审公示表
东莞市商务局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