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知促〔2026〕282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服务业大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动态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状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2026年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为圆满完成此项任务,我局将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为经抽样选中的广东省内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包括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运营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类型。
二、调查安排
委托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以下简称商标中心)承担本次统计调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部调查数据处理、问卷的发放、收集、审核汇总以及调查过程中沟通和咨询等各项工作。
请各市场监管局主动与商标中心建立工作联系,接收本市辖区范围内统计调查样本,积极指导、督促调查对象完成问卷填答工作。
三、调查内容及方式
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24〕116号,被调查对象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切实防止瞒报、漏报、虚报现象发生。
(一)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选择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营收情况、市场环境以及机构发展等情况。
(二)调查方式。本次问卷调查采取网络填答形式,调查样本填答链接及验证码由商标中心发放至各市场监管局,由各市场监管局告知调查对象并指导其登录电子填答平台填写调查问卷。调查样本量较大的地市,将由商标中心委托调查公司开展,市局配合。
四、调查时间
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10日。
五、有关要求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是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是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制定支持政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市场监管局要向调查对象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相关规定,明确其配合统计调查的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
(二)各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一位局领导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市场监管所等力量,把握调查进度,督促调查对象于7月5日前完成问卷填报。
(三)请各市场监管局于6月18日前将《2026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承担单位信息报送表》(见附件)报送商标中心,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填写具体经办人信息。
联系人:韩嘉愈;联系电话:020-28030251;电子邮箱:gippc_cn@gd.gov.cn。
附件:2026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承担单位信息报送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科兜小编
科兜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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