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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莞产品境外展销中心建设项目等11个政策兑现事项申报工作的通告
来源:东莞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6-05-26 收藏

关于开展东莞产品境外展销中心建设项目等11个政策兑现事项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5-26  浏览次数: -

各行业协会(商会)、有关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兑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函〔2024〕507号)文件要求,现定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起开展东莞产品境外展销中心建设项目等11个政策兑现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事项及时间

  (一)东莞产品境外展销中心建设项目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10月30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联系电话:21668396。

  (二)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30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联系电话:21668396。

  (三)支持投保境外投资信用保险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30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联系电话:21668396。

  (四)支持投保境外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30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联系电话:21668396。

  (五)支持境外参展项目(展位费)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7年3月31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2280651322818670。

  (六)支持境外参展项目(组团、莞货莞品、东莞优品等推介活动)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7年3月31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2280651322818670。

  (七)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7月15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2280651322818670。

  (八)支持举办重点展会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7年3月31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2280651322818670。

  (九)支持新办或引进展会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7年3月31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2280651322818670。

  (十)支持举办镇街(园区)特色展会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7年3月31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

  联系电话:2280651322818670。

  (十一)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

  申报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7年12月31日17:00;

  受理科室:市商务局通关物流科;

  联系电话:22817951、22819937。

  二、申报方式

  上述事项均支持线上线下申报和全市通办,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申报。

  (一)线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zclist/zcsb),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并选择对应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相关申报指南的要求填选申报信息、办理情形、申报材料等内容,同步选定任一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纸质材料交件大厅。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等待上门取件后寄往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前往线上申报时选定的交件大厅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线上申报时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请于申报时间截止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收件录入。申报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按照《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

  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东商务〔2026〕31号)和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并为开展审核和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申报单位可通过“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平台查看政策办事指南、查询业务审批进度。 


  附件:1.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东莞产品境外展销中心项目)

  2.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

  3.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投保境外投资信用保险)

  4.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投保境外员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境外参展项目展位费)

  6.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境外参展项目,组团、莞货莞品、东莞优品等推介活动)

  7.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支持新办或引进展会、支持举办镇街园区特色展会、支持举办重点展会)

  8.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

  9.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申请表(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

  10.承诺书(东莞产品境外展销中心项目)

  11.承诺书(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

  12.承诺书(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

  13.推荐申报名单的报告(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

  14.项目实施方案(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

  15.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16.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17.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东商务〔2026〕31号)



  东莞市商务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撑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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