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汽车城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邢文娥与你公司及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粤劳人仲案字〔2026〕53号),申请人要求确认与你公司及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6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你公司与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欠付的薪资450008.3元、2026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7472.8元、垫付的2026年3月社保费用3133.88元、经济赔偿金690766.78元。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6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2号仲裁庭(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路88号劳动大厦二楼)公开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2026年5月9日
科兜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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