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镇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由人社部门负责。
经梳理,历年来缴存在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大部分已办理申请退还手续,但仍有部分项目因各种原因原缴存单位长期未申请办理退还手续。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依规退还、及时退还、应退尽退,现将已到期未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清单)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各自核实并及时携带相关资料到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退还手续。递交申请资料截止限期为2026年4月30日。超过截止时间未递交申请退还手续的,我局将依规统一上缴镇财政,相关责任由缴款单位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769-82816619(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组)
办理地点:大朗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28室(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
附件:已到期未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清单
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