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东莞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有效期于2026年7月31日届满,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东莞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召开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我局共确定10名听证会参加人员。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5月7日上午10:00-12:00
(二)听证地点:
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室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1.东莞市个私协会代表(汤慕婷)
2.东莞市个私协会代表(史长林)
3.企业代理服务行业协会代表(彭露军)
4.企业代理服务行业协会代表(胡明荣)
5.企业集群注册行业协会代表(汤伟伦)
6.企业集群注册行业协会代表(卫治彬)
7.东莞市智粤集群注册托管有限公司(龙凤姣)
8.东莞市荣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袁志斌)
9.广东凯略律师事务所(叶慧华)
10.广东凯略律师事务所(姚宇燊)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