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日,“东莞市志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具体名单详见:东莞市市场监管黄江分局公告栏或东莞市黄江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hj/),因未按规定报送并公示2023和202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公司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东莞市志远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人:钟伟林、罗崇刚;联系电话:0769-83360839;联系地址:东莞市黄江镇田美龙芯三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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