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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免申即享”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7 收藏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东工信〔2025〕133号),为支持人工智能软企上规模稳定发展,现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免申即享”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已纳入《2025年东莞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

    (二)企业已纳入《东莞市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名单(2025年第一批)》。

    二、资助标准

    对已纳入2025年东莞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翻倍奖励。

    三、工作流程

    本项目实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初步筛选奖励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的《2025年东莞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附件1)和东莞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工作专班公布的《东莞市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名单(2025年第一批)》(附件2),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名单(附件3)。

    (二)企业收款信息收集。初筛奖励名单内的企业,请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填报企业收款账号等基本信息;不在名单内,但自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请于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通过后补充纳入初筛奖励名单。

具体路径: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搜索“人工智能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进入事项页面点击“申报入口”,未在本通知规定日期完成填报或申请的企业,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三)拟定资助计划及公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资助标准和初筛奖励名单,结合实际预算规模,拟定资助计划报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拟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四、监督管理

    受奖励企业需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后续如被发现重复申领或已享受同类型补助而未主动申报的,根据市财政资金不重复奖励原则,须自愿放弃本奖励项目,并无条件退回所获奖励的专项资金。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人工智能科),0769-22228101、0769-22381515;

    (二)“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2025年东莞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资金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

          2.东莞市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名单(2025年第一批)

          3.2025年人工智能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初筛名单

    附件1:2025年度东莞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奖励项目拟资助企业名单.pdf

    附件2:东莞市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名单(2025年第一批).pdf

    附件3:2025年人工智能软企上规模奖励项目初筛名单.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科兜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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