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公司拟对账龄达3年或以上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应付款)进行清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0日。
1、其他应付款—市拨款大王洲大桥,涉及金额2,850,000元,收款人不详。根据财务资料显示,该款项是公司1996年收到镇政府拨付大王洲大桥专用款和加固堤围水利专用款。
2、其他应付款-科技、教育、治安基金,涉及金额502,000元,收款人不详。根据财务资料显示,该款项是1997年6月至1998年1月份公司陆续收到各村(管理区)上缴的科技、教育、治安基金款。
3、其他应付款-能源基金(集资办电),涉及金额450,370.43元,收款人不详。根据财务资料显示,该款项是2001年由公司代收到镇供电退回能源基金1,389,220.17元,同时并以退还各村委会集资办电款转作上缴崇焕中学统筹建校款938,849.74元后的最终剩余款项。
4、预收账款-东华电业,涉及金额1,870,125.75元,收款人是广东东华电业有限公司。根据财务资料显示,该款项是为结转暂收东华电业外商资本金。
5、其他应付款-地皮转让款,涉及金额3,133,712.00元,收款人不详。根据财务资料显示,2000年石碣镇发展实业公司计提盛德厂房及西南民丰厂房两块土地的地皮转让款。两块土地的土地证权属人均为石碣经济发展总公司,其性质均是划拨。
请相关单位在公告期内,携带相关账务往来及清收证据到东莞市石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如未能在公告期限内联系我公司,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我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对往来款项(应付款)常日挂账进行账务核销处理。
东莞市石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