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我镇编制完成了东莞市长安镇茅洲河现代化产业园区(茅洲河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调整的方案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的东莞市长安镇茅洲河现代化产业园区(茅洲河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位于长安南部产城联动发展轴、茅洲河生态轴的交汇处,是深圳看东莞的“一线界面”。园区范围东至西南朗路和海滨路,西至兴一路、顺和路,北至振安东路,总规模为215.82公顷(3237亩)。
二、调整内容
(一)用地布局调整:增加保障房规模,调整两宗工业用地为保障性住房。
(二)开发强度调整:按照规范要求,调整规划居住用地容积率为3.1、工业用地容积率为3.5;已批在建及现状保留地块开发强度不变。
(三)“留改拆”分区调整:结合社区意愿,将现状经营情况优良、物质空间较新、改造意愿较低的原片统7号单元调整为现状保留。
(四)设施责任调整:结合调整后的“留改拆”分区,将原片统7号单元规划新增的消防站、社区公园和规划道路调整到南侧居住单元,作为单元外捆绑实施责任;优化建安路南侧规划文化设施的服务半径,将文化设施用地与社区公园进行位置置换。
(五)衔接在编控规调整方案:按照在编控规调整用地方案,1、优化路网断面形式和道路红线线位,同步修正地块和单元划分边界,涉及社区公园、变电站、政府发展备用地等边界优化;2、落实一处附设在现状公园的公共厕所,按照服务半径,取消原片统7号单元规划新增的公共厕所;3、结合集中建设区规划居住人口需求,提高原附建的社区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和停车位数;4、落实规划新民停车场选址红线,调整停车场地块边界,同步将原16-27居商地块附建的60个停车位合并至新民停车场;5、按照市政专题研究,对原已批片区统筹规划控制导则捆绑的一处片区汇聚机房进行勘误。
(六)对涉及用地布局调整、路网修正、“留改拆”分区、单元划分和指标优化的相关导则、图集进行调整。
三、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9日。
四、东莞市长安镇茅洲河现代化产业园区(茅洲河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1、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2、长安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ca/)。
(二)现场展示:
长安镇规划管理所公告栏。
五、凡是对本次调整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公告栏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书面意见送达或邮寄到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更新中心,信封表面须注明“长安镇茅洲河现代化产业园区(茅洲河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更新中心,联系电话:85533913-101。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更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关于东莞市长安镇茅洲河现代化产业园(茅洲河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调整的批前公示.pdf
附件1:东莞市长安镇茅洲河现代化产业园区(茅洲河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区位图.pdf
附件2:东莞市长安镇茅洲河现代化产业园区(茅洲河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控制导则调整前后对比.pdf
长安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