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河南亢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庭已受理赵尚星诉广东君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东莞蔚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高埗分公司、湖南亦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喜士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亢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东劳人仲院高埗庭收字[2026]51号)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请求确认与共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因无法联系河南亢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庭定于2026年4月30日上午9时在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龙大道西11号,电话:0769-81302363)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案仲裁组成人员首席仲裁员:张晓婷,仲裁员:张德辉、莫景辉,书记员:郭婷婷。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高埗仲裁庭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