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第138号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麻涌镇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498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建设用地 0.0178公顷。上述土地(合计0.5158公顷) 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麻涌镇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用地。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知情权,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东莞市麻涌镇2025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建设用地项目单位:麻涌镇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使用土地位置:位于麻涌镇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用地范围以数字化地形图红线圈定和坐标标定的位置为准。
四、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单位:公顷
五、上述批次只农转,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仍属相关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作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不涉及社会保障费用,无需再计提留用地。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9日
关于东莞市麻涌镇2025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东莞建用字〔2025〕258号).pdf
东莞市麻涌镇2025年度第20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转方案.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