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和《东莞市商务局等3部门关于开展东莞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第一批东莞老字号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现遴选出55个品牌,拟认定为第一批东莞老字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1月12日至1月20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商务局。异议人为企业的,请在反映材料上加盖企业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在材料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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