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村(社区):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府〔2022〕48号)、《道滘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道府〔2024〕3号)规定,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向社会公布《道滘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按照《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府〔2022〕48号)、《道滘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道府〔2024〕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影像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特此通知。
附件:道滘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道滘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
道滘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