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谢岗镇银湖现代化园区(谢山村、大厚村、大龙村、黎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调整的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东莞市谢岗镇银湖现代化园区(谢山村、大厚村、大龙村、黎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中的单元12、13、15、16、17、18、19、20。银湖现代化产业园区位于谢岗镇东部产业组团,银丰路城市发展轴穿越而过,是谢岗重要的产业平台之一。园区东至黎村村,南至莞惠公路,西至银瓶站TOD片区,北至粤海大道,总规模为514.67公顷(7720亩)。
二、调整内容
(一)道路调整:根据权属范围、开发计划及可实施性,对规划横三路、规划五路线位进行微调,新增大厚横一、二、三路,大厚纵一、二、三、四路等道路,道路宽度为15-24m。
(二)单元划分调整:对单元12、13、15、16、17、18、19、20的范围界线进行调整。
(三)用地性质调整:衔接控规调整方案,重点对广梅汕铁路两侧工业用地、绿地、铁路用地等进行调整。
(四)开发容量:调整后片区总开发量减少77.70万平方米。
(五)同步对因道路线位、用地、开发容量、改造单元范围线等调整引起的相应图集进行调整。
三、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3日至2025年12月22日。
四、东莞市谢岗镇银湖现代化园区(谢山村、大厚村、大龙村、黎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调整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1.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
2.谢岗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g.gov.cn/xiegang/)。
(二)现场展示:
1.谢岗镇人民政府3楼规划建设公告栏;
2.谢山村、大厚村、大龙村、黎村村村委会公告栏。
五、凡是对本次调整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xgghs@dg.gov.cn;
(四)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谢岗镇人民政府3楼规划所(邮编52359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谢岗镇银湖现代化园区(谢山村、大厚村、大龙村、黎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谢岗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 87689963。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谢岗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1.东莞市谢岗镇银湖现代化产业园区(谢山村、大厚村、大龙村、黎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区位图.pdf
2.东莞市谢岗镇银湖现代化产业园区(谢山村、大厚村、大龙村、黎村村城中村片区)统筹规划控制导则调整前后对比.pdf
谢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