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商务〔2025〕43号)精神,我局审核并通过了哈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2个申报项目关于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经贸交流活动项目(2025年11月赴沙特、阿联酋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资助,现将审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4楼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
电话:0769-21668362
特此通知
附件: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经贸交流活动项目(2025年11月赴沙特、阿联酋开展经贸交流活动)2025年度资金汇总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