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东坑镇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B12、E-B13、E-C21、E-E01、E-E02街坊调整方案通过审批,成果通过验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东莞市东坑镇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E-B12、E-B13、E-C21、E-E01和E-E02街坊。本次调整主要落实110kV长安塘站和110kV凤大站选址范围,调整地块总面积共0.93公顷,现状为空地。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类型。
(1)道路调整:
1、落实莞番高速线位。
2、调整轨道交通3号线线位。
3、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东安路线位,道路红线宽度维持为40米。
4、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调整规划支路线位,道路红线宽度维持为15米。
(2)规划用地调整:
1、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道路调整内容,落实110kV长安塘站选址,将选址范围内发展备用地调整为供电用地(U12),地块编号为E-B13-1,用地面积共4669平方米。
2、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将原控规部分发展备用地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包括E-B13-2地块、E-B13-3地块和E-B13-4地块共3个地块。
3、结合莞番高速线位落实和轨道线位调整,取消原控规E-B12-5地块(公共绿地)和E-B12-6地块(交通设施用地)。
4、将松山湖大道延长线以南、东安路以西其余用地调整为耕地(E2)。
5、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道路调整内容,落实110kV凤大站选址,将选址范围内耕地(E2)调整为供电用地(U12),地块编号为E-E02-3,用地面积共4587平方米。
(3)指标调整:
1、根据110kV长安塘站建设需求,将调整后E-B13-1地块的容积率落实为1.0,建筑面积为4669平方米,建筑密度为45%,建筑限高为24米,绿地率为“——”。
2、将调整后E-B13-2地块、E-B13-3地块和E-B13-4地块的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建筑限高和绿地率落实为“——”。
3、根据110kV凤大站建设需求,将调整后E-E02-3地块的容积率落实为1.0,建筑面积为4669平方米,建筑密度为45%,建筑限高为24米,绿地率为“——”。
(4)开发控制图则调整及修正:
本次调整根据道路调整、规划用地调整和指标调整内容,对应调整E-B12街坊、E-C21街坊、E-E01街坊和E-E02街坊。主要包括建筑退后用地红线距离、禁止机动车开口地段、道路断面编号、道路交叉点坐标及标高、道路转弯半径、街坊位置示意、图例、图标、地块规划指标控制表、规划实施控制要点和规划说明等内容。
(5)开发控制图则增补:
110kV长安塘站选址范围及周边用地原控规为发展备用地和非建设用地,未编制控规图则,本次调整增补E-B13街坊,并按要求落实相关表达。
三、调整成果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四、东莞市东坑镇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B12、E-B13、E-C21、E-E01、E-E02街坊调整成果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查询(http://nr.dg.gov.cn)
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