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佳艺玩具有限公司”等16户企业的住所进行实地核查,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及企业登记的电话均无法与上述当事人取得联系,且上述当事人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公司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对上述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联系人:卢锐涛、梁厚昌;联系电话:0769-8648532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