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5〕19 号,以下简称《省通知文件》)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建领域和申报条件
筹建领域和申报条件详见《省通知文件》。
二、申报材料
(一)由牵头单位填写《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附件 1)、《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表》(附件 3)并加盖牵头单位公章。牵头单位应参照《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附件 2)制订明确清晰的建设方案。
(二)对已注册成立企业法人的创新中心,需提供独立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协议、资金组建方案、各项规章制度、产业技术联盟备案证明等)。
(三)申报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书脊标注“镇街+牵头单位名称”,封面、骑缝加盖企业公章,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材料(将所有文件扫描版(PDF)及可编辑版电子版拷贝 U盘或光盘),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科(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 68 号塞纳嘉园 2 楼)。
三、其他事项
(一)强化责任。申报单位须根据《省通知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对提供材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纪律声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发现违规违纪事项,可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769-22222527。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
2.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
3.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表
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建设方案)编写指引.doc
附件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九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 年 4 月 30 日
科兜小编
科兜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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