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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6-04-02 收藏

2026年第35号

  根据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0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99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检出生物毒素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河源市江东新区上坝油坊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仁化县城新榨油厂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化州市文楼剑辉花生油加工店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化州市丽岗平山村金英食用油零售店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高州市马贵镇李亮粮油商店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4.doc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评价性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评价性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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