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总则
为加强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东府〔2019〕81号)和《东莞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工作指引》(东交〔2024〕252号)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遵循科学规划、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共治、建管并重的基本原则,统筹布局停车设施,有效解决基本停车需求,合理配置出行停车资源,通过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引导公众绿色出行、严格停车执法等方式,规范停车秩序,提升交通出行品质。规划范围如下:

二、供需分析
近年来,随着寮步镇城市化进程稳步加速,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居民小汽车出行比例也在逐步上升,停车需求也在不断增长,而停车建设设施的规划和管理滞后使得“停车难、停车久、停车乱”等现象和问题日益加重、停车设施用地供给和停车设施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并成为影响城市品质和交通出行的民生问题。因此需通过加强泊位管理,改善居民停车环境,引导居民合理停车,切实改善镇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三、工作目标
坚持“精准供给、盘活存量、改善秩序”的目标导向,系统推进东莞寮步国际汽车城的停车资源精准供给。通过智慧停车、共享停车、差别化停车收费管理等手段综合施策,并通过各路段实际情况,对部分街道泊位进行规划先行建设,由点及面盘活全镇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四、设置方案
为保障市民群众停车刚需,提高停车秩序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寮步镇本次规划建设926个道路停车泊位实行停车收费。主要包括路段:一号路、二号路、三号路等12条道路;规划建设3个路内停车场实行收车收费,共274个泊位。其中包括:七号路路内停车场、九号路路内停车场、桥下停车场,详见下表。
该方案道路泊位准停车型为:八人座及以下小型轿车。收费标准符合《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第468号文的要求,详见下表。
表 路内停车收费参考价
注:1.重点区域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非重点区域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超过免费时限的按实际停放时间计费。繁忙收费时段:重点区域(非重点区域)工作日(8:00-20:00),非工作日(20:00-08:00),村社区(8:00-20:00)。
2.重点区域是指由交通部门核准在市区及镇中心区内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的城市道路路段,非重点区域是指重点区域以外的其他道路路段。村社区区域是指各镇街(园区)村(社区)辖区内公共道路路段。停车收费路段及停车泊位在道路停车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当地镇街(园区)人民政府依法施划。
五、部门职责
本方案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为: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寮步分局 负责编制寮步镇停车设施专项规划,配合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做好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东莞市交警支队寮步交警大队 依法查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配合各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停车管理工作等。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寮步分局 负责违法停车场内未经规划报建的违法建(构)筑物、建筑退让红线区内违法构筑物的执法管理,负责配合各相关单位(部门)做好停车管理工作等。
六、行动计划
七、保障措施
寮步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做好辖区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管理,监督道路停车泊位的正常运行,公安交警、市场监督、自然资源、交通分局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违规停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交警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各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其他有关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责,做好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相关工作。依法加强停车秩序执法管理。持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引导市民群众树立公交出行、绿色出行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