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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2025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25-04-30 收藏

粤财工〔2025〕43号

南雄市、始兴县、鹤山市、开平市、怀集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3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25〕7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有关县域试点县(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资金分配意见,现将2025年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下达给你们(具体资金、科目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预拨,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11001 能源节约利用”。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由地方统筹用于支持试点县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配电网改造以及能源信息管理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其他国家级充换电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或试点示范等项目支持下的集中式公共充换电场站建设、集中式专用充换电场站建设、社区公共充换电设施共享,以及充换电网络建设运营等工作。对于已享受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公共充换电设施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试点奖励资金支持。

  二、请你们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县域充换电补短板试点工作要求,对照国家审核备案通过的试点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加强预算资金和绩效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安全有效,试点建设任务按时完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加强指导。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资金安排表(分发)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4月28日

科兜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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