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方案》(东商务〔2025〕9号)和《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东商务〔2025〕4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对东莞市沐木家居有限公司等77个企业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建设路1号5楼电子商务科
电 话:0769-21660107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支持跨境电商阳光化业务发展项目初审公示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5日
